報名方法 旅行團費 退團/更改須知 責任細則及報名須知 特殊天氣情況 收據背頁之注意事項

報名方法

1.)

 

 

報名時須繳交訂金

 平日 經電話報名中心報名訂金 分社報名訂金
中國長線團及東南亞團 港幣200元 港幣1000元
廣東省團 港幣100元 港幣200元

 餘款請於出發前十個工作天前付清

 

 旺季(復活節、春節及聖誕節等) 經電話報名中心訂金: 分社報名訂金:
中國長線團及東南亞團 港幣500元 港幣2,000元
廣東省團 港幣200元 港幣500元

 餘款請於出發前十四個工作天前付清

逾期繳交有費用餘款作自動退團論, 已繳費用,恕不退還。

 

2.)

電話報名中心接受客人以繳費靈(商戶編號:9433)或以銀行現金入數繳付費用。
3.) 旅客如在啟程前七個工作天內報名,必須支付全費,支票恕不接受

4.)    

團員必須確實個人之證件有效期,大部份國家要求護照有效期達6個月或以上才能入境,有個別地方須簽証入境,團員請備有效簽證。本港居民往中國成人須帶備有效之回鄉證及永久居民三 粒星身份證,兒童(11歲以下)須帶備有效回鄉證、回港證、出世紙正本。(註:沒有”星”號或沒有相片的身份證須帶備有效回港證),持外國證件進入中國須先取得簽證。本港居民往澳門:成人須持有香港永久居民三粒星身份證,12-17歲之兒童須持有香港一粒星身份證。11歲以下之小童須持有香港兒童身份 證及出世紙加有效BNO護照或有效回港證方可。只持補領身份證之文件及特區護照不能出入澳門境,鑑於國際性證件種類繁多,如有疑問請主動向有關機 構查詢,如因團員個人證件問題被當地拒絕入境,而所引致的損失均由團員個人承擔,已繳交的團費及稅項,恕不退還。

5.)    

為保障旅客權益,於報名時客人請核對清楚報名表/收據上各項內容,包括出發日期、產品內容、參加人數、旅客姓名(中文或英文串法需與証件相同)等無誤,於出機票/房單後,所有更正修改,所涉費用概由旅客承擔。旅客於報名前,請細閱我司行程表背頁或本網頁之各項條款 、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等。




旅行團費

1.)

旅費不包括中國及各國入境簽證費、入出境機場稅、燃油附加費、航空保險費、各地之機場建設費、內地住宿建設/基金附加費、行李保險費、超重行李費、領隊及酒店小費、各項私人額外費用如:洗衣、電話費、酒水及旅行團行程以外之任何觀光或探親項目。

2.) 直航團十二歲以下、廣東省線九歲以下、中國航空團十歲 以下小童團費均不設酒店床位, 如須加床,費用由旅客支付。如兒童高超過 景點小童門票定,所費用須由旅客支付。
3.) 凡參加廣東省團的單身或單數團友如最終未能安排到與同性別團友夾房,客人須補單人房附加費,至於能否安排加床服務,則視乎個別酒店而定。客人不得因此要求退團。



退團/更改須知

1.)

旅客於啟程前三十天或以上退團或更改,扣港幣500元手續費(廣東省港幣200)﹔啟程前二十二至二十九個工作天退團,訂金恕不退還﹔啟程前十五至二十二個工作天退團,扣旅費50%﹔啟程前八至十四個工作天內退團,扣旅費80%;出發前七個工作天內,所繳費用恕不發還。

2.) 旅行團出發日起自行退團/離團者,所有餘下行程(包括門券、住宿、交通、膳食等)當自動放棄論,均不獲退款。旅客離團後責任自負。出發前因故退團並獲本公司同意者,須憑旅費收據前來本公司辦理退團手續(不接受電話退團)。所有退款需於報團後兩個月內憑單辦理,逾期恕不接受。如團友未能交回正本收據,本司有權不作退款及需收取TIC印花稅0.3%。
3.) 船票酒店自由行:訂房一經作實後,任何形式之更改,需付手續費HK$200(每晚每房計算)本公司只能嘗試更改,並不保證一定成功;更改最終須根據船公司及 酒店的條款及訂位情況而作準,更改如於出發前七個工作天內申請,本公司有權決定接納與否。旅客請於船班開航二十分鐘前入閘,逾時被拒登船者,所繳費用概不退還,船票只適用於票上列載之航 班,往澳門旅客如需候補較早之船位,由船公司按當 時情況決定是否酌給予,旅客不得異議或以此要求退款。所有船票一經發出恕不退款或更改。
4.) 機票酒店自由行:酒店及機票訂位一經確定,不可取消或更改,已繳交之費用,恕不退還。如旅客在未有知會及獲得有關供應商同意下,未有如期乘搭航機或入住酒店,航空公司及酒店有權將旅客餘下的航班及酒店住宿取消而不另通知,所交費用概不退還。旅客請於航班起飛前二至三小時抵航空公司機場 櫃台辦理登機手續,逾時被拒登機者,所繳費用概不退還。

 



責任細則及報名須知

1.)

如遇團隊人數不足15人(廣東省團20人)或旅行社控制範圍以外之特殊情況,本公司有權不派隨團領隊,團友不得異議或要求退團

2.) 本公司之團費乃根據報價時國際貨幣兌換率及交通、住宿價目而訂,若遇外幣大幅升動或交通、住宿突然漲價等情況,本公司保留調整費用之權利。
3.) 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特殊情況下,如戰爭、政治動盪、天災、惡劣天氣、交通工具發生技術問題、罷工及工業行動等,本公司有權在啟程前或出發後取消或替換任何一個旅遊項目,亦有權縮短或延長旅程 ,而所引發之額外支出或損失,概與本公司無涉,團員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若於旅行團出發前因上述原因更改某項目而引致經營成本增加,當讓顧客選擇接受調整價錢或取回所付之全部款項。但若更改項目引致經營成本減少,則退還與減低成本比例之款項。若旅行團出發後因上述理由更改項目而引致經營成本增加,本公司有權徵收額外費用,但若更改項目後引致經營成本減低,則於旅行團返港後 二個月內退還與減低成本比例的款項。
4.) 旅行團遇人數不足,或船/ 機出現問題等可能變化情況,本公司有權在啟程前七天;省內線一天(出發日不計)、本港遊一天前取消旅行團。在此情況下,除已簽證者之簽證費外,本公司將悉數退還客人所繳交之費用,本公司不需負取消任何行程之責任。
5.) 旅行團所採用之團體機票/船票,必須跟團往返,如客人需要停留,本公司當盡力為客人代訂延期返港之機位/船位,但不論機位/船位確定與否,客人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而更改費用概由客人負責。
6.) 行程中所安排之機票/船票/車票/酒店或觀光項目,均屬團體訂位,只供團隊使用,一經在香港確認及訂購後,不論任何情況下而未能使用者,概不退回任何款項。
7.) 任何團員故意不遵守規則或妨礙領隊或團體之正常活動及利益時,本公司領隊有權取消其參團資格,所繳費用恕不發還,而該團員離團後一切行動與本公司無關。
8.) 團員須遵守各國政府之條例,嚴禁攜帶違禁品,違例者須自行負責。
9.) 所有由本公司代團員安排之交通工具(如飛機、輪船、火車或巴士等)、住宿、膳食點、旅遊觀光點或娛樂項目,均非由本公司擁有、管理或操作。所有由本公司代團員作出之上述安排,或代上述服務機構單位簽發之任何票券、交換文件、收據、合約或票據等,乃按照上述機構預先擬定的規則條款簽發。團員如遇交通延誤、行李損失、意外傷亡及財物損失等,該向擁有、管理或操作有關交通工具、酒店、食肆、旅遊點或娛樂項目之機構直接交涉或追討賠償,本公司概不對該等遺失、傷亡或損失負責。對於非本公司職員之任何疏忽或失職,本公司也概不負責。團員當根據有關服務機構單位之有關規則條款,進行追討交涉。團員在行程中如遇事故(如參加任何娛樂或遊戲項目時發生意外)而導致傷亡或財物損失,本公司概不對該等傷亡或財物損失負責。
10.) 倘因未辦簽證或證件失效而不能按時隨團出發,後果概由旅客負責,所交團費恕不退還。
11.) 若旅客未有依時到達集合地點隨團出發,而需經本社協助下會合團隊,本社將保留收取手續費作為支付長途電話及有關行政費用,而涉及其他有關會合團隊事宜之所有費用,一概由旅客自付,否則旅客將作自動放棄,所付團費及稅項恕不發還。
12.) 旅客應注意行程遊覽時的安全,本公司已為參加團旅客(本港遊除外)購買港幣拾萬元平安保險。由American International Underwriters Ltd. 所提供之十萬元個人責任及十萬元平安保險。(以上保險有年齡限制):受保人年齡由一歲以上至七十五歲以下為限,保險不通用於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謢照往/返或於中國大陸境內人士。保單條款及細則須以American International Underwriters Ltd.發出之主保單 01G-GTA-109053為依據。
注意:本公司有權對團友終止上述保險,恕不另行通知,當主保單終止後,所有保障將自動失效。 香港旅遊業議會指引旅客請自行購買旅遊保險以獲得全面保障。 旅遊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可能會引致龐大醫療費用、財物損失及其他開支,為保障閣下及您的家人,本公司強烈建議閣下及隨團親友購買 綜合旅遊保險,保險細則均以保險公司所列之條款為準,如購買旅遊保險,各受保人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並清楚明白各項包括及不包 括承保之項目。各受保人更應照實申報其個人之特別情況, 如任何現已存 在之疾病、現有、不時復發或先天疾病等,因為漏報該等特別情況,可能會導致保險公司拒絕承擔責任。另旅客因自行參加行程外之節目而引致意外,概與本公司無涉。同時,旅客應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如有遺失、損壞或失竊,本公司概不負責賠償。 為保障個人安全,旅客於參加任何活動前,請先自行評估個人健康狀況及所參加項目是否安全、合適才決定是否參與,如需要,旅客可先徵詢醫生意見。
13.) 遊覽節目、交通和食宿將盡量以行程表所列安排,在本公司不能控制的特殊情況下,如天氣惡劣,交通工具發生故障,以致調配需時,本公司有權因應當時情況取消或縮減行程時間,團友不得藉故反對退出。如遇特殊情況,將以當地旅遊部門安排為準。
14.) 聖誕、春節、復活節、暑假等節日,本公司保留隨時調整價格及按實際情況安排其它住房及往返交通工具之權利。.
15.) 直通巴士為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故有可能與其他客人共同使用。
16.) 旅客提出的特別要求,如訂房類別、機位、航班等須待航空公司或酒店確定作實,客人或須於辦理入住或登機手續時,酒店或航空公司按當時情況決定 是否給予,客人不得異議或以此要求取消,如需額外收費,客人自付。
17.) 為保障旅客權益,客人於報名前請細閱載於行程表及收據上之責任細則。(分行備有副本歡迎旅客取)



暴雨或颱風訊號及特殊情況安排:

本港遊                             

颱風期間查詢電話:2561 0718

1.) 三號颱風信號照常出發(東平洲、蒲台島團、南丫島團則三號颱風信號取消)。
 
2.) 如出發前兩小時天文台懸掛黑色暴雨信號、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取消出發。 (紅色及黃色暴雨信號及雷暴警告照常出發)
3.) 天文台倘於活動進行中懸掛黑色暴雨信號或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該活動將會取消。所交費用恕不退回。
4.) 遇天雨,路面或海面情況惡劣或非本公司所能控制情況下,為全體參加者安全計。本公司有權隨時改變或取消部份行程,參加者不能藉故要求退款或減收費用。如於出發前一天出現以上情況,本公司按實際情況決定取消與否,參加者可保留團費於兩個月內更改日期或選擇轉團(用作參加本公司所主辦之旅行團等值團費)。

                       

東南亞團及自由行

颱風期間查詢電話:2516 2344。

1.)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懸掛時,除收到本社隨團領隊或職員通知團隊取消或延期出發外,旅客不可藉詞退團並須按原定時間抵達指定之集合地點報到及出發,否則逾時或缺席者當作自動放棄論。
2.) 如因天氣以引致任何航班或航機更改,團友不得異議或取消。
 

 

中國長線 颱風期間查詢電話:2516 7585。
中國短線 颱風期間查詢電話:2516 7567。
1.) 如遇船停航,則改乘火車。(船票差額不作退回)
2.) 如遇旺季期間如安排之交通滿座,則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團友需補回交通差額。

 

澳門及廣東省自由行

颱風期間查詢電話:2856 3938。
1.) 若出發當日,因颱風或惡劣天氣影響,引致香港往其他目的地之公共交通停頓,則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退款或安排其他入住日期。
2.) 如天文台懸掛三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貴客請電2856 3938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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